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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生章程
来源:河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1-4-29 15:14:45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,

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二、学校全称: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

办学层次:本科层次

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
主管部门:河北省教育厅

三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:

英语(论坛)专业: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。

日语专业: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。

其它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。

四、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。

五、招生专业及计划:

我校2011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。

六、身体健康要求:

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七、录取规则:

按照各省(直辖市)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,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,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

第三批次进行录取,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。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不

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%。

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“分数优先”原则。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优先安排排序靠前

考生的专业,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,不设志愿、专业级差,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

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,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予以退档。

承认国家及各省(直辖市)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。

高考(微博)成绩总分相当时,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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